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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轉載] 伴侶權納入同志權益 蔡英文承諾4年內立法通過 [今日新聞 11-11-01]

[轉載] 伴侶權納入同志權益 蔡英文承諾4年內立法通過 [今日新聞 11-11-01]

記者林修卉/專題報導

性傾向議題一直是2012年總統大選備受關注的「人權議題」之一,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蔡英文已在10月24日與婦女團體座談時,提出「性別政策」,支持「多元性別的公民權」,包括立法保障無分性別、性傾向的伴侶權,讓伴侶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明確化。

民進黨副秘書長劉建忻表示,伴侶權不能再視為空泛的人權議題,下階段必須進入實質法律層面,希望4年內可立法通過。

所謂的「伴侶權」,蔡英文解釋說,主要是說長期共同居住的人,不分性別發展出來相互依賴照顧的關係,就必須給他們一定的權利,第一、相互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,在法律上要明訂;第二、政府在照顧跟政府福利的提供,也應該給予基本的權利。

劉建忻指出,根據台灣伴侶推動聯盟的調查,同居時間平均為1.5年到3年,有的長達10年,所以不是一般所說玩玩的。他說,在婚姻之外,還有其他家庭的組合型式,所以也要保障這些家庭的權益,在法律上與現有制度可能有不足,因此需做一些配套。

劉建忻表示,異性戀同居伴侶或者同性戀同居伴侶,在社會上也許被認為是小眾,但情況越來越多,型態也越來越普遍,伴侶的部份在法律當中未被清楚定位,所以不能忽視這種型態的需求。

在伴侶權落實的部份,劉建忻表示,許多學者認為應在「勞動福利」、「社會福利」、「重大手術的代理醫療行為」、「共同收養子女」、「保險受益」的部份,給予保障。

在施行的部份,劉建忻舉例說,台灣伴侶推動聯盟主張,要結為伴侶的兩人前往戶政機關登記為伴侣,領伴侶證,證記為伴侶者,就不能和第三人結婚。

他說,在性別政策的部份,民進黨跨得比國民黨更前面,不能再從人權空泛的議題去討論,下階段要務實推動「伴侶權」,也希望4年內可立法通過。

不過,「伴侶權」與同志團體訴求的「同志婚姻合法化」仍有一段距離。劉建忻表示,對家庭的觀念,不必再用婚姻去綑綁,所以提出伴侶法,其中也跟同志權益有關,也理解同志團體期待更高。

「從馬英九的政見來看,幾乎沒有什麼同志議題!」劉建忻指出,每次被問到同志議題,馬英九就會提過去市長任內補助同志活動的例子,但進一步追問具體的政策或政見,相關部會總是說對於同志婚姻正在研議,但也不知要研議多久。

劉建忻強調,同志團體提出的訴求與期待更高,但因為民進黨白皮書是4年的承諾,就社會來看也非一步可達到,至於更進一步的訴求需要先做社會溝通。

由於蔡英文日前曾被影射為性傾向的問題,自從提出「伴侶權」立法的概念,她的性傾向更加受到矚目。劉建忻說,過去的候選人都是隨便呼巄一通、講反歧視,卻沒人實質地談法律問題,因此民進黨將針對實質法律層面的需求去推動,「更不能因為別人會怎麼說,就不敢為同志發聲」。

原文網址: 大選端牛肉》蔡英文承諾4年內伴侶權立法 (第3頁/共3頁)| 頭條新聞 |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://www.nownews.com/2011/11/01/91-2753578_2.htm#ixzz1cXwLv12i